调控政策不断收紧,导致房价高涨,买房变得越来越难,二手房市场也成了纷争之地。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,私自出售房屋成了一个常见问题,而夫妻共有是否可以这样卖房成了争议点。今天,小编将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此类问题,为大家分析私卖共有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。

在私卖共有房屋的情况下,需要关注两个主要问题:一是此类合同是否有效,二是基于此类合同是否能转移房屋所有权。对于这两个问题,小编将从三个维度出发,以是否构成合同无效、是否构成无权处分以及买受人善意是否必要为切入点,分析私卖共有房屋归谁的问题。

对于私卖共有,会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:一是此类合同是否有效,二是该合同能否转移房屋所有权。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与私卖共有物有关的有第三项“恶意串通损害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”和第五项“违反法律、行规的强制规定”。然而,专业人士指出,仔细考察会发现两种认为无效的路径都存在问题。对于排名前列的问题,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,没有明确规定出卖人应享有标的物所有权和处分权。

对于私卖共有的问题,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看法。一些律师认为私卖共有的合同是无效的,必须由依法终止合同;而另一些律师则认为私卖共有的合同是有效的,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了共同的意见就可以私自出售房屋。在实际案例中,也有一些案例判定私卖共有的合同是有效的,但前提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,且应当获得未占用共有份额的家庭成员的同意。因此,在私卖共有时,一定要谨慎对待合同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365淘房提醒广大业主朋友,卖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,不要轻易做出决定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